梅毒明确诊断后,应及时治疗,及早治疗。早期梅毒经充分足量治疗,大约90%的早期患者可以达到根治的目的,而且愈早治疗效果愈好。早期梅毒未经治疗者,25%有严重损害发生,而接受不适当治疗者则为35%~40%,比未经治疗者结果更差。说明不规则治疗可增多复发及催促晚期损害提前发生。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的追踪观察。
1.早期梅毒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病期在2年以内的潜伏梅毒。
(1)青霉素: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10d,总量800万U。
2)苄星青霉素(长效西林):240万U,分为两侧臀部肌内注射,一周1次,共2次。
(2)头孢曲松:250~500mg,一日1次,肌内注射,连续10d;或1g,一日1次,肌内注射,连续10d。
(3)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盐酸四环素、红霉素。
2.晚期梅毒晚期梅毒指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d为1疗程,也可考虑给第二疗程,疗程间停药2周。
2)苄星青霉素G:240万U,肌内注射,一周1次,共3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下列药品:盐酸四环素、红霉素、多西环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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