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产生的历史条件
商品经济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作为自然经济的对立物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自然经济即自给自足经济,指生产是为了直接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为了交换的经济形式。在自然经济下,社会由许多分散的、单一的经济单位(如家长制的农民家庭、原始村社、封建领地等)所组成,每个经济单位从事各种经济工作,从采掘各种原料开始,直到最后把这些原料制造成消费品。自然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下,排斥社会分工,生产规模狭小。可见,自然经济是同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和社会分工不发达相适应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生产力水平都很低,社会分工极不发达,因此自然经济是这些社会形态的基本经济形式。
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而进行生产的经济形式,它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商品经济得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有两个:一是存在社会分工,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商品经济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有所发展,但不占主导地位。这一阶段的商品经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一种简单商品经济。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才成为普遍的经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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