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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银行,是筹措、融通和配置社会资金的主渠道之一,长期以来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在上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普遍开始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
1995年《银行法》出台之前,国有银行是以专业银行模式运作的,信贷业务具有浓厚的政策性色彩。随着90年代经济发展逐渐加速,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商业银行在控制贷款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加之其他的一些因素,金融风险逐渐孕育。如果不能及时控制,有可能会危及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定,影响我国下一步发展和改革进程。而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简称“AMC”)是指具有牌照资质,以批量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在认真分析国内金融问题和汲取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决定成立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目前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
2009年以来四大AMC总资产规模迅速增长。他们的总资产规模从2009年的2509.03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近5万亿元,年均增速达到40%左右,其中中国华融资产、中国东方资产、中国信达资产和中国长城资产过去十年总资产年均增速分别高达49.46%、39.83%、36.91%和29.97%。
截止到2019年,在过去十年期间,四大AMC借助于2008—2009年金融危机、基建大潮、2012年监管大放开以及2010年以后大量收购实体经济债务后,收获了丰富的成果。但是,其杠杆率水平也在大幅提升(达到90%附近)呈现出杠杆与规模齐飞的局面。
(本报记者孙兆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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