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厦门以工代训补贴期限延长啦!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补贴企业,赶紧来看看怎么领取。
补贴对象
一、实施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
对我市参保的中小微企业2021年度新吸纳的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首次在厦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办理实名制就业登记管理且处于连续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新吸纳劳动者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吸纳的“四类人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失业登记人员以我市就业系统、失业登记系统以及就业困难群体实名制系统实时数据为准;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指2020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登记毕业时间为准。二、实施困难企业稳岗以工代训补贴
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申请补贴月份中均在岗的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新吸纳劳动者的中小微企业定义
除大型企业外,工商注册代码为91开头的企业。
*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困难企业定义
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导致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定义:
1.中小微按照上述第一条(工商注册代码为91开头的);
2.停工停产的中小微困难企业确定为直接受疫情影响接到相关行政部门通知责令停工停产,且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申领月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入为零的中小微困难企业。
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每月500元补贴企业。
一、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
符合条件,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困难企业稳岗以工代训补贴。
符合条件,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其中,困难企业新吸纳“四类重点人员”,按照上述第一条标准补贴。
申请时间
政策执行期限截止至2021年12月,受理期限截止至2022年1月。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1年9月起每月底登陆厦门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平台以工代训模块,按要求申领。
申请流程
申请入口:厦门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一、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
1.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信息通过大数据排查推送至企业确认无异议后点击申领,企业只需复核无误后,一键点击即可完成申报。
2.中小微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企业派遣的人员,由实际用人企业按申报平台要求申请,不采用平台推送。
二、困难企业稳岗以工代训补贴
符合条件企业提交以下材料申领:
1.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
2.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
3.以工代训人员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须有银行印章且与申请表名单序号一致或注明名单序号)
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申报和申领月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入为零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申报季度和申请补贴月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入为零材料(以上材料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
来源:厦门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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