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解除连带清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要承担多少比例
1、只要债权人要求你承担连带责任,你就没有办法解除连带清偿责任,除非双方协议解除。
2、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
2.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什么意思,连带清偿责任解决方法
1、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2、相对于有限责任而言,比如个人合伙经营某门店,该合伙人各出10000元,但若产生了债务,不但是要以这各出的10000元承担清偿责任外,合伙人的各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都要承担清偿责任。而债权人找任何一人清偿全部或部份债务都可以,这就是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信用社担保人一般几年可以解除
1、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4.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连带责任最新规定
1、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2、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5.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哪个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的,视为一般保证
2、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且根据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本意推定不出一般保证责任的,视为连带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