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异地就医报销办法,山东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报销
1、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持下面的报销材料,于每月10日前上报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所需证件: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小结(原件;患者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患者在本市开户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3、各区将受理的有关费用单据进行录入,并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一处。
4、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2.异地就医怎么报销,异地就医没有备案还能回去报销吗
1、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3、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和本地一样吗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经办人凭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姓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4.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外省住院回家报销多少
1、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5.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资料,最新异地就医医保报销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2、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