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标准,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其中,可回收物经过分类挑选后,会被打包送往再生资源企业进行利用;而有害垃圾最终会进入各类危废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有害垃圾按照“产生者分类投放,各区属地收集,市统一收运处置”的原则构建全程分类管理体系。一般流程为:源头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条件的作业单位按照作业要求配置有害垃圾专用车辆,负责定期或预约收运,并临时贮存在区级有害垃圾中转点。存满后预约市级专业收运企业统一运输、分拣贮存,并最终落实有环保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