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的记事方式是“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比如公元前720年2月22日发生了日全食,《春秋》隐公三年这样记载:“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日有食之”即日全食,是为所书之事。事发生在“己巳”日,即初一,这就是所谓“以事系日”,日属“王二月”,月前冠以“王”字,表示周历,此谓“以日系月”,月又属“春”之时,此谓“以月系时”,春又在鲁隐公在位三年时,此谓“以时系年”。
按岁时月日为序来记事,优于甲骨卜辞、铜器铭文的时间排列顺序,既说明了此事件发生的时间,又说明了与彼事件的相互时间关系,给历史记载以明确的时间概念,明确了史实的发展过程,把历史记载引上了真正科学化的轨道。《春秋》就用这样的方式,以鲁国为主体,兼及他国,记事清晰地显现了时代背景,揭示出同一时代此一史实与彼一史实之间的逻辑联系。此体例属于伟大创举。其内容、叙事、语言都较《尚书》之文具有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