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工程。计划开工11.7万套,全省符合条件的棚改项目全部开工,棚改安置房建成10.5万套,更好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98个,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现应改尽改。
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大力实施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完成148个城中村安置房建设。
城市改造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城市和县城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实现主要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新建口袋公园1000个。补齐城市照明短板,提升重要节点亮化水平,严格管控“灯光秀”。集中治理私搭乱建、广告牌匾、沿街建筑外立面、屋顶劣质彩钢瓦。各县(市、区)至少改造提升3条“四化”样板示范街道。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17座,同步关停剩余的2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新增生活垃圾零填埋。完成全省12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严防污染地下水。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程。大力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20万个,其中在城市中心等停车位需求量大的区域建设的停车位不低于40%。
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程。坚持求好不求快,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70万座,其中新建50万座、改建20万座,建设农村公厕10500座,实现行政村公厕基本全覆盖。
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完成剩余9000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实现全省具备条件的村庄分类施策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全省建设改造农村公路7000公里,其中农村公路“对接路”400公里,全省县城3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99%以上。
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在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等市的41个县(市、区)和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新增江水置换人口700万以上,实现南水北调受水区农村居民全部饮用引江水。
就业促进工程。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6万人,开展就业职业培训54万人次,创建省级劳务品牌30个。
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支持3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全面落实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制。
精准助残服务工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就业培训、托养、教育、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服务20万人次以上。
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提升工程。全省接入政务服务智能终端的村(社区)及各类经营网点达到3000个以上,乡村两级认领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除不宜网办事项外),高频便民服务全部实现自助办理。
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工程。在120所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教学用房15万平方米,扩充2万个容量增位,实现超大班额动态清零。
文化体育惠民工程。面向全省城乡居民发放文化惠民卡(券)200万张以上,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在全省旅游相关区域建设标准化旅游厕所200座以上。在健身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更新1万处,建设足球场200片、多功能篮球场400片、健身步道500公里;高标准举办省市县三级冰雪运动会,开展冰雪赛事活动不少于6000场(次)。
康复中心服务能力提质工程。组建市级康复医疗专家库,对167个县(市、区)已建成的康复中心康复医疗工作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培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建立对口帮扶制度,提升康复中心服务能力。
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修改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质量评价标准》,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试点质量,到2022年10月底,将160家省级试点打造成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并在全省推广,逐步扩大全省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
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省符合条件的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孕中期免费提供孕妇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做到应查尽查、全覆盖,有效预防和减少唐氏儿和聋哑儿,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升工程。全省建立巾帼家政基地100个,培树“河北福嫂”系列先进典型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