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对双方都没有什么约束,如果公司不想要你也是直接通知你,不负赔偿责任,同样你也没有其他想法,觉得工作跟自己想象出入很大,很不适合自己,就是一个正常的理由。
当然,你如果想委婉些,则可以把辞职责任推给“第三方”,比如父母或对象,不希望你从事这方面工作,没跟你充分商量就给你报了其他脱产学习的班等等,理由是很多的,找个适合自己情况的。关键是说“第三方”的问题,减少与主管沟通时承担不负责任的过失。
你干了这么两天,不会对下一份工作有影响,反而是你要认真考虑,如何从这次盲目的求职经历中学习进步,不再浪费双方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