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示作者愿意傲立于世外,无意与世俗为伍,表达作者高洁傲岸的情操和安贫乐道的美德。“丝竹”暗指官场上聚会、酬宴时助兴的音乐,而无丝竹之乱耳与下句无案牍之劳形二句相互对照配合,表现出几经贬官的刘禹锡对官场上的种种虚伪造作,心灰意懒。
由此也可以看出他所不喜欢的是虚伪应酬与尔虞我诈的官场生活,并不是真的不喜欢“丝竹”音乐(乐器),换言之,真正乱了刘禹锡耳的并不是“丝竹”,而是隐藏在“丝竹”背后的浮华虚伪的官场,同时也向我们表达了作者品行高洁,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精神。
创作背景
《陋室铭》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年)。《历阳典录》:“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
作者因在任监察御史期间,曾经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刺史。和州知县见作者被贬,故意刁难之。
和州知县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作者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作者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
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作者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
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作者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作者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