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干部离退休制度的有关规定,各省都成立了省委老干部局,归口省委组织部,正厅级建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全省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
(二)指导各市地、省直各部门(单位)的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四)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指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四)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指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五)承担省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