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63年建立自然保护区。面积2万公顷 。
2.1980年与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合作在卧龙建立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
3.1983年加入国际“人与生物圈计划”。主要保护对象是大熊猫等珍稀动物及森林生态系统。
4.1980年,保护区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并与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合作建立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
5.198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卧龙保护区内汶川县的卧龙、耿达两个公社划定为汶川县卧龙特别行政区,实行部、省双重领导体制,由林业厅代管。
6.同年7月,省政府、原林业部联合作出了将四川省汶川县卧龙特别行政区改为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的决定,与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的综合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