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分
音乐类艺考考试内容包括:(声乐、及相关乐器择其一)、视唱练耳即乐理、素质面试等。满分为300分,且包含三大类考试科目,每一门科目各占100分。音乐艺考总分300分。
2020年起,省统考原音乐类舞蹈主科与体育舞蹈类合并为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报考),考试科目为剧目表演和基本功,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80分,总分200分。
省统考音乐类考试科目仍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适度提高专业主科和视唱分值,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50分、20分、10分,总分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