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
《乐记》认为,音乐是道德的象征,道德可以通过音乐来表现,礼乐本是相通的。乐与政也是相通的。可以用礼乐相调来治理政事。礼乐是节制感情的手段,音乐可以用做社会教育的工具,通过音乐的感染力。人心可以导向伦理,进而培养成优良的道德习惯,因为音乐是德性的真实表现“唯乐不可以伪”,“人生而静”本没有喜怒哀乐等感情的激荡。
乐记在我国音乐理论史上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阐述了音乐的本源,音乐的社会作用,还论述了乐和礼的关系,论述了美的音乐在道德品质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周代儒家音乐思想体现在《乐》这本书,已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