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的基本原则包括:
1. 自愿性:志愿者是出于自愿参加服务活动的,不受任何外部压力或利益驱动。
2. 公益性:志愿者服务的本质是无偿为社会、为他人服务, 旨在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和人类文明进步。
3. 独立性:志愿者活动应独立于政治派别、商业行为、经济组织等,保持自身独立性。
4. 平等性:志愿者和被服务对象应平等相待,没有种族、宗教、阶层等歧视,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和权利。
5. 组织性:志愿者应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参与服务活动,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条理、有组织地开展。
6. 安全性:志愿者应注重自身安全,并保证被服务对象不受到伤害或侵犯。
7. 诚信性:志愿者应恪守诚实守信之道,对所从事的工作负责,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机构信息的机密性。
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