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含水率=出厂时的含水率÷吸水率×100
加气混凝土砌块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出厂后在干燥室内条件下存放的产品和空气中水分平衡的含水率,平均为8--12%(试验统计数据),只要是没有经过雨淋日晒的产品,其含水率就在这个范围,不必刻意控制。被水湿的产品可将试块烘干,置空气中待其水分平衡后再做强度试验
对于加气混凝土设备所做出来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其强度取值是相对于一定的含水状态而言的,称为基准含水率,而强度的基准含水率范围各国不尽一致,例如:德国、欧共体及英国的标准中对基准含水率要求为((6士2)%,其出发点是认为制品上墙后最终是以2%-8%的含水率存在;在瑞典等国则以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气干状态为基准,即含水率为(10士2)%;而在我国,对抗压弓到变等级评定时,依据的是弓引度稳定阶段的含水率,即25%-45%,这与实际墙体中含水状况相差甚大,因此会影响加气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质量评定。实际检测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 GB/T11971-1997《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规定制品抗压强度应在质量含水率25%-45%下进行试验,实际上从现场抽样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绝大部分在12%-18%之间。因此,按基准含水率取25%-45%的要求,在做抗压强度之前必须对试件进行吸水处理,即将抗压试块饱水6h,再在(60士5)℃下烘至所要求的含水率。然而即使检测试件在标准方法下烘至所要求的含水率,由于烘干后砌块中的残余水分的分布是非常不均匀的,这种不均匀的分布导致试样中产生内应力,对抗压强度产生负面的影响,甚至对产品的质量产生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