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严重违章与2类严重违章的区别在于严重程度不同。
1类严重违章指的是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等重要规章制度方面的违章,如私拉乱接电源、擅自停电等,且违章后果较为严重,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类严重违章则是指工作纪律、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章,如违反作业规定、违规使用设备等,虽然也会对工作和安全造成影响,但后果相对较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严重违章,都会对工作和安全造成影响,都应该加以警惕和预防。
一类违章:
1)领导以及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2)聚众违章及带头违章者。
3)涉及他人或群体安全的违章。
4)对安全检查人员态度恶劣或影响较大的违章、违纪。
5)电气、氧气、煤气等重要设备和管线检修,未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和动火报
告。
二类违章: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往下扔、掉东西。
2)跨越运转中的皮带。
)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或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足10米。
4)检修不执行拉闸挂牌制度。
5)在煤气区域或其他危险区域休息和逗留。
6)人为损坏、拆除各种安全装置(事故开关、电铃、阀门、安全罩、警示牌等)。
7)机械运转时的加油、清扫、擦洗、修理以及搬动运转中的风机风扇等。
8)用空心铁管捅铁口、渣口、风口、撇渣器或接触铁水。
9)煤气岗位、高炉热风岗位、电工岗位单人操作,无人监护。
10)易燃易爆区域吸烟或违章动火。
11)天车(电葫芦)停止工作后不断电或起吊重物悬空。
12)启动皮带机不发出启动信号或未打铃警示。
13)高炉出铁过程中,跨越铁沟。
14) 捅点火器火嘴和疏通白灰料流时不配戴护目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