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乡贤理事会的推选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提名候选人:首先,组织方要向乡民广泛征集候选人提名,并设立一定的条件和资格要求,如人品正直、乡土情怀、社会声誉等。
2. 择优筛选:根据提名的候选人资料和条件要求,筛选出一部分具备资格的人选。筛选过程中,可以进行民意调查、社会评议和公众参与等方式,以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公示候选人名单:组织方公示通过筛选的候选人名单,向乡民进行公示,让乡民了解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优势。
4. 开展竞选活动:候选人可以开展宣传、辩论等活动,向乡民展示自己的理念、才能和实绩,争取选民的支持。
5. 投票选举:组织方组织投票选举,选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候选人。选举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或者代表投票等方式进行。
6. 计票、公布结果:选举结束后,组织方进行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为乡贤理事会成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推选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乡贤理事会的性质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时,也需要在推选过程中充分尊重选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选举在村民心中有威望长者,退休离休老同志以及乡里能人俊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