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废除张居正变法有什么影响(万历帝对张居正清算的原因是什么)

万历废除张居正变法有什么影响(万历帝对张居正清算的原因是什么)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5-04-10 22:39:22

万历废除张居正变法有什么影响

张居正,这个人究竟给大明王朝带来了什么?他是谁?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要了解这个问题首先就要了解那个年代的历史背景。明中期社会矛盾进一步发展,嘉靖中期以后政府财政长年亏空,变本加厉催征搜刮的结果,非但不能改变“匮乏之极”困境,反而愈发激化阶级矛盾,陷入“神运鬼输,亦难为谋”,濒于崩溃的深刻危机之中。倘不采取有效措施补救,“元末之事可为殷鉴”,除非“得磊落奇伟之士,大破常格,扫除廓清,不足以弭天下之患”。张居正改革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地主阶级改革派力图缓和矛盾变法自救的产物。

明初为了加强君主专制,废丞相,设内阁,其职能相当于皇帝的秘书厅。首席内阁学士称首辅,张居正入翰林院学习的时候,内阁中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内阁大学士只有夏言、严嵩二人,二人争夺首辅职位,夏言夺得首辅之后被严嵩进谗而被杀,严嵩为内阁首辅。

对于内阁斗争,张居正通过几年的冷眼观察,对朝廷的政治腐败和边防废弛有了直观的认识。为此,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张居正以《论时政疏》首陈“血气壅阏”之一病,继指“臃肿痿痹”之五病,系统阐述了他改革政治的主张。而这些没有引起明世宗和严嵩的重视。此后,在嘉靖朝除例行章奏以外,张居正没再上过一次奏疏。

1550年(嘉靖二十九年),张居正因病请假离开京师来到故乡江陵。休假三年中,他开始游山玩水。在这三年中,张居正游览了许多名胜古迹,使他发现了新的问题,他在《荆州府题名记》[5]中说:“田赋不均,贫民失业,民苦于兼并。”这一切不禁使他侧然心动,责任感让他重返政坛。

1557年(嘉靖三十六年),张居正回翰林院供职。他在苦闷思索中渐已成熟,在政治的风浪中,他模仿老师徐阶内抱不群,外欲浑迹,相机而动。此外,内阁内部的政治斗争日益白热化。

自1562年(嘉靖四十一年)严嵩倒台后,徐阶继任首辅。他和张居正共同起草世宗遗诏,纠正了世宗时期的修斋建醮、大兴土木的弊端,为因冤案获罪的勤勉朝臣恢复宫职,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普遍认同。

1564年(嘉靖四十三年),张居正进宫右春坊右渝德兼国子监司业,徐阶荐居正为裕王朱载垕的侍讲侍读。在裕邸期间,张居正任国子监司业从而掌握了很多将来可能进入官场的人,这为张居正打开了人脉。1566年(嘉靖四十五年),高拱下台后,张居正掌翰林院事。

1568年(隆庆二年),七月,徐阶终因年迈致仕。次年,徐阶的老对手高拱重回内阁兼掌吏部事,控制了内阁大权。

1572年(隆庆六年),穆宗崩,年仅十多岁的神宗继位。高拱因自己口无遮拦触动万历生母李太后神经,加之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对高拱不满向李太后进谗,李太后以“专政擅权”之罪令高拱回原籍。于是,张居正担任了首辅,八月,他从省议论、振纪纲、重沼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个方面提出改革政治的方案,其核心就是整饬吏治,富国强兵。他批评空作王霸之辩的人“不知王霸之辩、义利之间在心不在迹”,而误认为“仁义之为王,富强之为霸”。明确地把解决国家“财用大匮”作为自己的治国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巩固国防,整顿吏治。

张居正改革的内容:

1、整顿吏治整顿吏治既是改革本身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关系到整个变法革新能否启动并取得成功的前提。

张居正认为“致理之遣,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明确把“核吏治”当作“安民”、“治理”的前提。他一开始就围绕“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等方面,大刀阔斧进行整顿,以刷新振举“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从委徇,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曲迁就谓之善处”的颓风。惟有加强集权,重诏令,振纪纲,方能“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革新法令才能畅行无阻。

张居正强调治理天下须“悬法于众”,以法理政,坚持“刑赏予夺,秉持公道”,以振扬风纪,使天下信服。厉行整顿“严其约束”的结果,使得“九围之人,兢兢辑志;慢肆之吏,凛凛奉法”。提高行政效率、朝令夕行,也是整顿吏治的重要内容。为了建立有效的考核考绩制度。

张居正于万历元年(1573年)创设颁行考成法,考成法的精神是“立限考事”,“以事责人”。即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发文簿,分别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备注、交内阁查考。据其道途远近、事情缓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终注销。抚按稽迟者,部院举之;部院容隐欺蔽者,六科举之;六科不觉察,则阁臣举之。月有考,岁有稽”。“误者抵罪”使每件公事落到实处。

明初定制,六部和六科均绕过内阁直接向皇帝负责,张居正行考成法加强了内阁事权,由内阁通过六科、都察院控制六部,而各省抚按则听命于六部。最终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都由内阁控制,从而加强中央集权,使内阁成为变法的中枢。从内阁——六科——六部——察地方藩、臬等司及私按两官;再以两司察州、县官。层层督察,从而形成一个从内阁到地方官逐级督察的严密的考核考绩制度。为排除宦官干政,他还专门告诫冯保“裁抑其党,毋与六部事”,从组织机构上保证新法畅通。这种由三个机构互相监督定期审核各级官僚政绩施行赏罚的做法,有力地提高了办事功效。

张居正整顿吏治,务求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傅维麟《明书》所赞扬的,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所有官员,百事惟谨,使政风大变,由于行政效率提高,地方官皆按期定税,缓解了最吃紧的财政困难。张居正称:“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

2、(边防新政)整饬边疆“外示羁縻,内修守备”,是张居正推行边防新政的指导方针。

“内修守备”的重点是,加强北边防务,提高军事抗衡能力。为此相继起用在东南抗倭立大功的谭纶、戚继光、王祟古、方逢时、李成梁等著名边将,主持蓟镇、宣府、大同、山西和辽东边务。并在积极操练兵马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同时,大力加固增设城防,修筑明长城。

明长城不但在重点设防地段用砖石砌筑,内填泥土石块,十分坚固;而且形制结构也更趋完备合理。戚继光于蓟镇边垣创建1300余座空心敌台,“下发火炮,外击敌贼,贼矢不能及,敌骑不敢近”。为提高长城防御体系的整体实力,又于战略要地加修双城乃至多道城墙,增修辽东边墙,加强对侧翼、纵深和外围间隙地带的防御。

隆庆年间,张居正虽然不是首辅,但他实际上主持了北方边务。除了奏请任命有功之臣担任北边守将之外,针对明朝自永乐以后,军政方面主管官员都由科举出身的文人担任,而且边防军政受到由都察院派出的巡抚、巡关御史以及监军宦官的监督和制约。

这种做法对于控制军队、防止割据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也降低和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尤其是监察官员制肘太多,使带兵的武将无所作用。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必须赋予军事将领“专断”的权力。于是张居正奏请穆宗赋予边将更多主动权,大大提高了战守能力。

张居正在加强战守力量的同时,又积极寻求改善蒙汉关系。张居正的“外示羁糜”,是在“内修守备”的前提下,力争改善汉蒙关系,积极加强友好往来。隆庆四年(1570年)冬,俺答汗爱孙巴噶奈济因家庭纠纷,愤而出走降明。宣大总督王崇古和大同巡抚方逢时力主安抚优待,以此为契机改善明朝与蒙古各部的关系。

张居正立即指示厚礼接待,并抓住时机,利用鞑靼部的矛盾,力促俺答改弦更张,实现议和。俺答在“约诸部入寇”未能得利,军事上无法取胜,而经济上又迫切需要换取农耕区产品以补自身单一经济不足的情况下,被迫“使来请命”,乞封议和。隆庆五年明廷诏封俺答为顺义王,分别授予俺答属下65人都督、指挥等官职。双方还议定开放多处互市市场,最终达成“隆庆和议”。

张居正的边防新政取得巨大成功,从此“戎马无南牧之儆,边氓无杀戮之残”,每年“所省征调费不啻百万”,长城沿线出现了“六十年来,塞上物阜民安,商贾辐辏,无异于中原”的兴旺景象。万历初年,张居正为首辅,更加强了“内修守备”的工作。一方面他以“积钱谷、修险隘、练兵马、整器械、开屯田、理盐法、收塞马、散叛党”八事督课边臣,务必使边防军事落之实处,行之有效;另一方面,知人善任,大胆任用堪当一面的将领全权处理边防事务。在张居正执政及其以后的二三十年间,北边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3、兴修水利:明朝的财赋供应地主要在江南,南粮北运,以漕运为便。

但是,自正统以后,黄河屡屡溃决,给漕运带来了很大困难。隆庆万历之际,由于黄河溃决,运道堵塞,曾经恢复过海运,但以失败告终。海运失败,运河又成为必治之道。在万历初年,黄河年年泛滥,淮扬间湖堤溃毁,运道难通。由于黄河的长期泛滥,水势分流,黄河故道泥沙沉积,尤其是入海口,水流不畅。因此,黄河入海问题成为最关切的问题。如何疏浚入海河道,有两种意见。

张居正采纳了季训的意见,用一年半时间,修筑黄河到淮河的堤坝,有效地抑制了黄河泛滥,使漕运畅通,同时,使多年的弃地复变为良田。潘季训的治河办法,对其后数百年的江工都具有深刻影响。

4、清丈土地:嘉靖、隆庆时期,边疆军费消耗巨大,皇室贵族又奢侈浪费,造成明朝多年来财政入不敷出、国库空虚的局面。

张居正当政后,首先是裁减冗官冗费,尽量压缩政府开支。对皇室的奢费,也据理力争,尽量控制。张居正在整顿财政方面,大力贯彻量入为出、节省开支的原则,对缓解财政危机有一定作用。但是,节流只是一种补救措施,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还要开源。重点是整顿赋役。

5、经济改革:推行一条鞭法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

明中叶由于土地兼并、隐漏,人口逃亡流失,户田二籍混乱失真,“豪民有田无粮,穷民摊派受病”,朝廷控制的田亩、人丁日益短缩,财源祜竭,所谓“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针对这种弊端,张居正于万历六年(1578年)或八年对“天下田亩通行丈量”,总计田数7013976顷,比明初还少100余万顷。

主要目的是复旧额。较弘治时期多出300万顷。其中虽有部分因官吏改用小弓丈量以增加田额的虚报浮夸之处,但也确实清查出相当一部分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清丈使“小民实被实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所以遭到反对。但有利于改变赋役不均状况,使得“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采纳,而小民如获更生”。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

意义:张居正改革对巩固明朝的封建统治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因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反对派反攻倒算,改革的成果很快毁于一旦。

张居正改革另外一个也是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于,“一条鞭”法解决了逃役问题,为赋税制度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促进了货币化纳税,扩大了货币流通的范围,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这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对后世的影响甚大。

在万历年间发生的朝鲜战争中,正是由于张居正变法时期积累的国力,大明才得以从容应对,去取得最后胜利。

张居正死后数十年间,女真人再度兴起于白山黑水之间,最后成为了大明王朝的掘墓人。

张居正在文官集团的压力之下,将变法推行到底,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需要的意志要多么强大,历史上改革变法家几乎无一善终,但千秋功过自有后人评说。人无完人,纵然张居正有何不足之处,但他为历史书写的一笔永留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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