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层次理论是由美国著名营销学家菲利普·科特勒提出的。他认为产品具有五个层次,从低层次到高层次依次是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和潜在产品。核心产品是产品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功能,基本产品是在核心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基本的功能和属性,期望产品是在基本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消费者期望的功能和属性,附加产品是在期望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消费者不期望但能为其带来惊喜的功能和属性,潜在产品是产品在设计和功能上的改进和开发的可能性。
1988年,P·科特勒首次提出了产品三层次结构理论。该理论认为,任何一项产品,从理论上都可以 分解为三个层次:产品核心层、产品有形层和产品延伸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