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的书写必须规范正确,标点符号要占格写,破折号占两格,省略号每三点占一格。
引号、括号、书名号前后部分各占一格,前半部分不能放在一行的末尾,后半部分不能放在一行的开头。
点号不能放在一行的开头,省略号、破折号不能分两截放在上行末尾和下行开头。
要看具体情况,若是说话人说话完毕,就是先句号(或其它标点符号)后引号,两个同占一格。若是引用别人的话或者是某一个句子,就是先引号后句号(或其它标点符号),两个同占一格。
引号,一般用于表示文中引用的部分。有双引号和单引号两种。在汉文语境中,不同地区的惯用标志不同。在中国,横排文稿一般使用“ ”和‘ ’,竖(直)排文稿改用『』和「」(直角引号);在中国港澳台地区,则普遍使用『』和「」。而关于直角引号『』和「」的来源,则没有太过与肯定的答案;根据日本的一篇文献,直角引号(日文称“钩括弧”)的前半部分(日文“庵点”)和后半部分(日文“钩画”)并不是同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