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手续办理时,要遵照以下的流程。
第一,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共同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负有合理且正当的休学申请理由。
第二,学校教务处对休学申请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提交县一级的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县一级教务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准予休学或不予休学的决定后。通知当事人。
休学流程如下:
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关休学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对于学校同意休学的,由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休学条件的,学校退回材料;
4.教育局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根据上传的材料照片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