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根据厦门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1.受益人范围:高温补贴主要针对一线生产工作人员、户外作业人员等易受高温影响的劳动者。
2.补贴标准:根据高温工作环境的实际情况,一般按照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
3.补贴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即高温季节。
4.补贴发放方式:一般采取银行转账、工资直接发放等方式进行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行业、职业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咨询或查阅当地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厦门因为高温时间长从5月就开始计发高温津贴!
厦门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可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