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的合同工是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的。前提是这个合同工已在社保局备案了招工手续,并且已缴纳了合同工的管理费用。其实只要是办理了合规的用工手续,供销社的职工和其他行业的职工所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所以视同缴费也一样。
供销社属于企业,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
供销社招收的合同工,从1986年1月1日起,开始缴纳保险费 。其1995年12月31日之前的合同工年限,属于广义的临时工,与临时工年限一样,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从1996年1月1日起,有缴费记录的,可以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没有缴费记录的,就不会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当然也就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