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
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共有产权房面积不能低于45平方米,且人均使用面积不能低于15平方米。
而133平方米分成四户,则每户的最小合理面积应该为33.25平方米,加上公摊面积29平方米,总面积至少应该为62.25平方米。
所以,133平方米的总面积,对于四户来说过于宽敞,而且单户面积也不足以满足规定。
此外,根据区域市场的价格情况,133平方米的房子价格可能过高,也不利于消费者的购房选择。
所以,理论上来说,133平方米的房子分成两梯四户,面积和价格都不够合理。
合理。
因为两梯四户的房屋设计一般是以平均面积为基础,而在城市建设中,面积的公摊是必不可少的。
133平方米的面积对于四户人家来说是比较宽敞的,又配合了公摊面积,保证住户的居住舒适度,并且在楼层高度、房间布局等方面也需要考虑,所以133平方米公摊29平方米是合理的。
此外,在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楼市板块,房价不同,对房屋面积、配套公摊等也有不同的要求,所以在具体购买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评估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