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犯罪,在公安机关不处理的情况下,
(1)到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
(2)到法院提起自诉。
因证据不足被退补,已经二次了,如第二次证据还是不能收集,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存疑)的决定。对于轻伤案件,被害方其实可以提出和解的要求,在经济上得到补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