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肇祸精神病鉴定标准如下:
1、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
2、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
3、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
4、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一、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危险性评估标准如下:
1、零级。无符合以下一至五级中的任何行为;
2、一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3、二级。有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4、三级。有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5、四级。有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6、五级。有持管制器具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有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