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是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而设立的,是国家权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其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其次,国家机构通过行使国家权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再次,国家机构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确保各级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最后,国家机构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必须依法行使职权,接受人民监督。
A.阶级性 E.强制性 国家机构的主要特点 (1)阶级性 国家机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2)社会性 国家机构一般以全社会正式代表身分,以全社会名义进行活动。(3)整体性 国家机构是统一的整体,是有机构成的政治组织体系。(4)强制性 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构的活动普遍地约束全体社会成员,这样做一是依靠法律强制,一是依靠暴力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