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消费者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详见表1)且符合商品完好标准的,可向商家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或换货申请。
第二条 选择无理由退货或换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向天猫商家发出退货或换货通知。七天期间自物流显示签收商品的次日零时开始算,满168小时为7天。
第三条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详见表2)。
第四条 天猫要求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商家单方或买卖双方约定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行为无效。鼓励商家向消费者提供更优于天猫要求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
第五条 消费者进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时,若商品商家包邮,消费者仅承担退回运费;若商品未有包邮或商品系商家附条件包邮的,消费者部分退货致使无法满足包邮条件的,由消费者承担所有邮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消费者存在滥用会员权利行为的,所有运费均由消费者承担。
第六条 在“淘宝特价版”成交的“淘宝超值优选”商品,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暂不支持七天无理由换货,详细规范以《“淘宝超值优选”市场管理规范》或《“淘宝超值优选”市场营销活动管理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