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 号、图标、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患者在医院中接受问诊、 查体、诊断、治疗、检查、护理等医疗过程的所有医疗文书资料。 包括医务人员对病情发生、发展、转变的分析、医疗资料使用和费 用支付情况的原始记录,是经医务人员、医疗信息管理人员收集、 整理、加工后形成的具有科学性、逻辑性、真实性的医疗档案。
病历资料是对疾病的发生、发展情况、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疾病 诊断、检查和治疗情况的客观记录,是看病过程中各项活动的综合 记载。所以,病历资料在诉讼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证据,是法院 审查、判案的重要参考资料之一。
病历分为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一般简单,住院病历会更详细。 对病人病情来说比较重要,如果打官司的话非常重要。
病历亦叫病史、病案,是医务人员对病人患病经过和治疗情况所作的文字记录,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是医学科学研究的很有价值的资料。
病历书写要求是病历要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病历书写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