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5-05-02 21:06:01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主要职责范围: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市医疗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严格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3.

负责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4.

建立和完善医疗、工伤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一)承担单位及个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支付、咨询服务等经办工作。

(二)承担市级定点医保机构协议服务、费用审核、结算服务。为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

(三)承担市级及中央在渝机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办服务,组织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机构承办医保经办服务。

(四)承担全市医保基金财务、统计具体经办工作。

(五)组织实施医保经办内控制度。

(六)承担医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维护、数据应用服务及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七)承担全市跨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八)完成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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