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人、非机动车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的,文明劝导员应提醒其注意,并劝导其在人行横道内通过,及时发现并制止行人翻越防护栏等其它不文明交通行为,非机动车驾骑人在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
(二)行人、非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不遵守信号规定的(红灯停、绿灯行),文明劝导员应提醒其注意,并举旗示意其等行人绿灯亮时方可通行。
(三)机动车临近,行人、非机动车有抢行横过道路的,文明劝导员发现后要立即举旗,要求其等机动车通过后方可通行。
(四)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通行,在路口可视范围内发现其在机动车道内通行的,文明劝导员要立即挥旗指示其要在人行道内通行。同时劝导员要引导、扶助儿童及行走有障碍的市民安全文明行路、过街。
(五)文明劝导员发现有行人横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的,文明劝导员要挥旗拦停过往车辆,引导他们在人行横道通过,如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引导其在绿灯亮时快速通过。
(六)机动车在右转弯遇有行人在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文明劝导员要挥旗让右转弯车辆停在人行横道停止线内礼让行人,待行人通过后,指示机动车通行。
(七)发现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停车及在停车位以外的地点乱停乱放时,及时开展劝导工作,劝其在停车位内停放。
(八)对于不听从劝导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骑人,文明劝导员应该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规定通行,如还不听从劝导的,文明劝导员立即告知路口执勤的交通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