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在古代是指称上的称锤,因为具有作为衡量标准的权威性,故引申为“权力”,一种裁决的标准。
在这个含义下,已经蕴含了创造华夏文明的祖先对权力的看法:称锤衡量重量是基于客观的,称锤不过是个外在代表,否则称锤就会被抛弃。
权力行使也是如此,权力的代表,统治者,是基于“天命”,或者说客观规律而为,如违背规律,则就像不准的称锤一样,失去意义、造成混乱,应该被抛弃。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
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