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证有三证。三证是指1、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 所有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一般的说法包括:土地证件、宅基地证件和身份证明三种,狭义的三大证件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证》和《林权证》。
其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证》和《林权证》都属于农民自己的土地证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是农民自己的耕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继承权和转让权的证书,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范围和房屋占用面积等。林权证则是农民经营的自留山和荒山部分。这三种证书也包括户主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离开这些,农民就没办法呆下去了,所以一定要办理、保存和保持资料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