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审理的法律手续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确定合并审理的必要性:合并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因此,在决定是否合并审理时,法院应当充分考虑合并审理的必要性,只有在必要且能提高效率的情况下,才应当合并审理。
确定合并审理的范围:合并审理应当在当事人诉争的案件之间具有关联性或相似性的范围内进行。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诉请,判断合并审理的案件是否具有关联性或相似性,并确定合并审理的范围。
告知当事人:法院应当在决定合并审理后,及时将决定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合并审理的理由和范围。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法院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组织合并审理:法院在决定合并审理后,应当组织合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合并审理的法律手续要求法院充分考虑合并审理的必要性和范围,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合并审理。
如果法院认为在本院立案的两个以上的案件有实质的关联性,可以合并审理的话,应当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两个以上的案件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