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38000元不需要补税或退税。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税基,计算公式为累计应税所得额=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稿酬收入-6项扣除项目(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如果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已经缴纳的部分可以申请退税,但不适用汇算清缴的情形,因此应纳税所得额38000元不需要补税或退税。
应纳税所得额38000元不需要补税或退税。
个人所得税应退税款的意思就是要退回纳税义务人多交的个人所得税。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