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观海山南坡,面对青岛湾和小青岛,系德国胶澳殖民地统治机构所在地,为总督所用,故名“总督府”。
1914年,日本取代德国在青岛的统治地位,日本驻青岛守备军司令部在此楼办公。1922年底,中国政府收回青岛,这里改为胶澳商埠督办公署、胶澳商埠局的办公处。1929年4月后,本楼相继成为青岛接收专员公署、青岛 特别市政府、伪“青岛特别市公署”等机构办公所在地。
该楼的建设用了四年,自1902年至1906年。总督府系一座砖
石和钢混合结构的建筑,采取19世纪欧洲公共建筑的对称平面,四角和中间稍作突出,整座建筑的俯视图呈“凹”字形。楼前有很大的空间,开辟一大型花坛式绿地,以总督府为中心,向周边放射出六条道路。在周边街道旁建设了法院、看守所和高级住宅,再往前方的广西路、太平路一带,系洋行、旅馆等重要设施。总督府坐落方位近似正南正北,在青岛市区较罕见,加之建筑本身气势壮观,令人生肃穆庄严之感。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总督府为四层楼房,一、四层系辅助性房间,窗户明显偏小。二、三层为主要办公室,门窗很大,宽敞明亮,向阳面还有类似阳台的长廊。楼内的会议厅和门厅均高大气派。室内的门窗、护墙板水准一般,符合办公场所的要求。
1949年6月2日,青岛获得解放,青岛市人民政府在此办公。现这里是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和青岛市政协合用的办公楼。
1995年,国务院批准这里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观海山南麓的沂水路11号。1897 年德国侵占青岛后,于1903年始建其总督府,1906年竣工,建筑面积7132.3平方米,耗资85万马克。该楼是一座砖石、钢、木混合结构的建筑,采用十九世纪欧洲公共建筑的对称平面、四角和中间略为突出、中轴线非常明显的特点。
整个建筑为4层楼房,呈“凹”字形,屋顶用红筒瓦覆盖,坡度较大,围以铁栏杆,既美观又作避雷之用。
该楼建成后为德国总督办公之地,故名“总督府”,又称“提督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