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指数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理论上三种方法的核算结果相同。
1、生产法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
2、收入法核算公式为: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GDP =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也可看成是GDP=生产要素的收入+非生产要素的收入。
3、支出法计算GDP的公式:GDP = C + I + G +(X-M)(用字母X-M表示,X表示出口,M表示进口)。
国民生产总值折算指数=(P1*Q1)/(P0*Q1)
其中:P1——报告年物价
P0——基期年物价
Q1——报告年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