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具体流程
1、【申请】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交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核查】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收到流动育龄夫妻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同时备注说明要求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情况,其中属省内的要求户籍地对未录入信息系统的须及时录入。
3、【根据核查的不同情况分别办理】(1)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通过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核查无误的,即时办理登记。
1.
准生证一般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当事人属于外来流动人口的,可以异地办理准生证;
2.
异地办理准生证手续如下:
材料准备: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结婚证、女方在当地的居住证。3、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