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龄最新认定条件(工龄认定有错误应找哪个部门仲裁)

视同工龄最新认定条件(工龄认定有错误应找哪个部门仲裁)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5-05-22 01:43:39

视同工龄最新认定条件


1 根据最新的《企业职工视同工龄管理办法》,视同工龄认定条件包括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在用人单位实习、见习的时间以及在用人单位外接受学习、培训、科研等任务的时间。
2 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是指在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
在用人单位实习、见习的时间,是指在用人单位实习、见习的时间,且实习、见习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实习、见习内容和期限。
3 在用人单位外接受学习、培训、科研等任务的时间,是指在用人单位外接受学习、培训、科研等任务的时间,且任务应当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业务相关。
4 综上,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时间,才能被认定为视同工龄的时间。

根据国家政策,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就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如果之前有连续工龄的,也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

1、已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具有符合国家工龄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的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

2、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原固定职工

3、机关事业单位转制的工勤人员(原固定职工)

4、2000年2月之后辞职离开我市市、区属机关、财政核拨、核补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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