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办法,非本地居民长期居留都需要办理暂住证。
海南省有关部门对外省劳务人员进琼就业管理作出新的规定。主要内容有:发放全省统一使用的《外省人员进琼就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不得跨年度使用。任 何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不得接受未持有《就业许可证》的外省人员求职,海南所属用人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招聘未持有《就业许可证》的外省人员就业。
暂住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发放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暂住地人事劳动行政部门申领海南省外来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就业证)。
流动人员必须取得外来人员就业证后才能在本省务工或者经商;其中从事经营活动的,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营业执照。
短期逗留的责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