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如下:
本次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办法延续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照顾。
据统计,本次调资惠及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7.2万人,人均养老金增长126.7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92.9元,补发上调养老金532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