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 来源: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及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种类:感染性废物:如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等; 病理性废物:如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损伤性废物:医用针头、缝合针、手术刀、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药物性废物:废弃的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数量:一般以重量描述,因为要按重量收取处理费用。处置方法: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掩埋、焚烧等处理。现在一般都由政府指定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医疗单位交纳垃圾处理费即可。详细可查阅2003年国务院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的《医疗垃圾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