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国有企业职工,发放取暖费是不受退休影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都享受供暖费待遇。
正常发放供暖费时间是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自采暖的凭物业出具的“自采暖证明”报销一定采暖费用,集中供暖的按住房面积报销一部分费用。
如果你是私企职工,单位只负责报销在职职工供暖费的话,根据当月退休次月拿退休费原则,可以享受一个月的供暖费报销。
11月份退休可根据情况而定,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北方的供暖日期是11月1号-次年的3月30号左右,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如:天气突然降温、医院、养老院等)可适当提前供暖时间。如果11月份退休,根据我国的退休相关政策,本月工资应由原单位发放,那么暖气费相应由原单位随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