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超限超载处罚标准具体规定
规定:
超限10%以下,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
但对超限3次以上,责令卸载并处300元以下罚款;超限10%以上20%以下,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限20%以上30%以下,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超限30%以上40%以下,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超限40%以上50%以下,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超限50%以上80%以下,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超限80%以上100%以下,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超限150%以上200以下,处15000元罚款;超限200%以上,处20000元罚款。以上在处罚的同时,皆要实行卸载。对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的超限车辆,责令卸载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1、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下同);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