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初立三公九卿制度,其中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为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
三公的职责如下:丞相,最高行政长官,典领百官,辅佐皇帝治理国政,无所不统;太尉,最高军事长官,总揽全国军事,但在日常中并无兵权,兵权实际上掌握在皇帝手中;御史大夫,辅佐皇帝处理国政,并负责监察百官,管理国家重要图书、典籍,起草诏令等。
所以,从理论上讲,三公其实分管着行政、军事、监察三种权力。
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制为秦王嬴政接受李斯建议所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
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定为九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