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1978年之前的劳动关系应该按照当时的劳动法规定进行认定,因此,78年的协议工是否算作合同工需要根据当时的劳动法规定进行判断。
一般来说,协议工是指双方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按照口头协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建立的劳动关系。而合同工是指双方在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建立的劳动关系。
如果在78年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按照口头协议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协议工可以被认定为合同工。但如果当时的劳动法规定不允许签订口头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协议工就不能被认定为合同工。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历史原因和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在具体问题中向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咨询。
应该算吧75一一78年 有国营职工,集体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当时合同,临时工是一样的。
这样做的好处:那时的合同工和新劳动法后的合同工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