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会将职工的公积金帐户转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当缴存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可以将原来封存的公积金帐户告知新单位经办人,让其将职工的公积金帐户转至新单位就可以继续缴纳公积金了。
二、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是指职工调出原单位或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落实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以及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单位专办员、清算组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从一个单位账户转移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集中封存账户下的情形。
这是说明个人的公积金已停缴,账户已封存。账户余额13084元。
职工账户封存期间,除不具备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资格外,享有提取、对账查询、投诉建议等权利。
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在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前,应事先告知职工本人。封存户职工重新就业后,新录用单位应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账户转出手续。职工本人也可以持相关证明到管理部办理封存账户转出手续。职工账户封存期间,账户余额属职工个人所有,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息。
此外,职工工作变动至新单位,账户在原单位尚未转移的,单位可以办理停缴手续,停缴期限为六个月,到期后账户自动恢复正常缴存。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停缴期限,到期后账户自动恢复正常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