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按应减记的金额)
贷:坏账准备
2.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
借: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3.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4.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5.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因此,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后,其发生的坏账准备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不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坏账损失会计分录 计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属于资产备抵科目,为资产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